1 总则
1.1 宗旨
白河户外盛典-ELITE精英户外挑战赛是一次国内山地户外爱好者的盛会,本次比赛是由密云县旅游局主办,本规则根据全国山地户外挑战赛规则改编,本次比竞赛委员会有最终解释权。
·竞赛委员 会(以下简称“赛会”)有自主的权力去 制定 与执行赛事规则及惩罚违反规则的方法。若出现各种特殊原因,赛会对 此规则可能随时修改。
·赛事规则的解释及执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会 遵从 以下的基本原则:任何参赛队伍所做的行为,其结果 使自己的队伍占有不公平的优势或对其他队伍产生不公平的劣势,都会被裁定为违反规则,而作出此种行为的队伍将会受罚。
·赛事规则的执行会尽量让多些队伍能够完成每一段赛程。
·赛事组委会有权对违反赛事规则或对赛事造成不利的队伍判罚加时或取消参赛资格。赛事仲裁委员会的一切决定均为最终裁决。
·判罚加时的方法,可能是把罚时加在完成比赛的时间上,也可能是把犯规队伍扣留在赛道上或交替站中,以达到罚时之效。
1.2 目的
组委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
1.2.1 创造一种公平、公正并体现良好体育道德的竞赛环境;
1.2.2 提供安全保卫和保护措施;
1.2.3 强调独创性和技巧性,不过分限制队伍和运动员自由发挥的空间;
1.2.4 对非法获利的运动员及队伍给予处罚;
1.2.5 确一项原则:山地户外运动是集体项目,鼓励队伍中运动员之间的配合和帮助。
2 队伍及运动员行为
2.1 始终奉行和遵守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2.2 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任;
2.3 遵守比赛当地的交通规则,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2.4 对待其他运动员、裁判员、官员、志愿者和观众要尊重和有礼貌;
2.5 不使用不文明语言;
2.7 故意违反规则的运动员,如有必要裁判员可责令其队伍立即退出比赛;
2.8 运动员商业行为不得影响赛事及运动员安全;
2.9 运动员退出比赛后,必须并有义务通知比赛当执裁判员;
2.10 所有参赛运动员及领队必须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 法规 。
3 成绩判定
3.1 本赛事以队伍完成比赛的时间计算成绩,每个比赛赛段的名次将以每个队伍完成该赛段的时间的快慢决定,而整个赛事的最终成绩则以所有比赛赛段成绩相加。赛事的计时器会在每天比赛的发令枪响起之后开始计时,幷会在每队最后一名队员通过比赛终点线时停止计时。
3.2 完赛
完赛是指队伍按开始指定的参赛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赛段的比赛。
完赛的队伍都有正式的排名。
3. 3 退出
·如有队员或整个队伍要退出赛事,该队伍必须马上在最近的检查站/交替站通知赛道工作人员。任何队伍未能及时和清楚地通知赛道工作人员而退出赛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需要退出比赛的运动员的队友需负责协助该名要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到达附近的检查站或交替站,以便工作人员能安排交通工具和医务人员。如运动员需要退出比赛而同队队员没有提供协助,该队伍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队伍中如有一名或两名队员退出了赛事,该队伍余下的队员仍可完成余下的赛事,但没有赛事的正式名次,在比赛中不得影响其他参赛队伍正常比赛。而当队伍只余下一人时就不能继续参加比赛。
4 装备
4.1 赛会提供的设备
根据比赛的需要 赛会将为队伍提供不同设备 ,每名运动员都不得故意破坏赛会提供的装备。
4.2 装 备 的 一般的规则
4.2.1 装备规则的设定是以安全性 、公平性和简单参与的几个目标为基础。
·根据赛事运动员需按通知要求自带个人装备。
·个人装备检查:
比赛前将进行装备检查,工作人员将会对赛事所需自带装备仔细检测,包括检查运动员对装备的使用情况。对于缺少或不合格装备不得参加相应项目比赛,不会使用装备的运动员也将不得参加相应项目比赛。
4.2.4 运动员在全程比赛中必须戴头盔,在交替站内可以摘下头盔。
5 赛道
5.1 赛道标记
赛道上将会有路标、方向指示牌、丝带及其他装置作记认。各队伍需:
·正确赛道比赛;
·慢速度以留意赛道标记及指示;
·对赛道的方向作出合理的推断及决定;
·对危险路段按指示牌所示减速前进,并不得超越前方队伍。
5.2 赛道规定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在指定的赛道上进行比赛,任何不小心离开赛道的队伍,需在离开赛道的地点重新返回赛道,否则将被判罚加时。任何队伍故意离开赛道,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在可以同时看到两个标记的情况下,队伍必须选择最近的一个标记前进; 队伍必须沿合逻辑的赛道前进,除非赛事标记有特别指示;队伍在之字形赛道上走 捷 径将被当作故意缩短赛道 , 每次违规罚加时最少一个小时。
·比赛路线可能会因天气情况或安全因素而临时更改。若比赛路线在比赛进行时有更改,赛事 组委 会有权因各队所完成的路线的差异来 调整时间 。
·任何队伍作出任何破坏或损害比赛场地的生态环境的行为,包括乱拋或弃置任何废物、垃圾或用品在赛道上,将受到判罚加时最少十分钟或被取消比赛资格。
6 起点与终点
6.1 起点
6.1.1 在每天比赛出发前20分钟进行检录,如果队伍三次检录未到将按退出比赛处理;
·如比赛出发时间有变动,赛会将会及时发出通知;
·第二天比赛分两批间隔出发,间隔时间5分钟。第一天排名前 5 的队伍第一批出发,余下队伍第二批出发。
6.2 终点
6.2.1 队伍中最后一名队员通过终点停止计时;
6.2.2 运动员到达终点后不得妨碍裁判人员工作,如:不准围着计时裁判询问成绩等。
7 团队配合
山地户外竞赛的比赛策略是一个完整比赛的重要部分。队员可以在以下的条件下进行配合:
·必 须在每个 赛段四名队员同时出发;
·四名 队员必须一起完成赛程;
·四名 队员必须一起进入及离开交替站;
·在越野跑、登山、定点穿越项目中队员之间最大距离不得超过50米;
·在山地车项目中队员之间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00米。
所有形式的团队合作,包括推、拉和运送队员都是允许的,但不得帮助其他队伍或接受其他队伍的帮助。
8 各项目规则
8.1 越野跑
8.1.1 指不借助任何代步工具,在各种自然场地(非水域)进行的徒步运动。包括跑步、登山、丛林 / 戈壁 / 沼泽穿越等。
8.1.2 运动员可以跑,可以走,也可以爬行;
8.1.3 运动员不可借助任何交通工具。
8.2 山地车
8.2.1 赛事指示牌显示危险路段需减速慢行,不可超车;
·运动员或队伍必须同山地车一起通过山地车赛段,不准扔下山地车及其部件;
·如山地车在比赛中损坏,自行修理;
·必须佩带头盔。
8.3 划船
· 规定路线划行,在上岸抬船的路段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岸和下水;
·不准下水游泳;
·在比赛中队员必须穿救生衣必要装备;
·运动员不准丢弃船桨和救生衣。
8.4 山地车 / 赛跑交替赛
8.4.1 每队 4 名队员交替使用 2 辆山地车, 1 辆自行车不得多人同时使用;
8.4.2 山地车与越野跑的运动员之间不得使用绳索拖拽;
8.4.3 每名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头盔;
8.4.4 运动员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进行比赛;
8.4.5 运动员必须靠右侧进行比赛,山地车必须放在马路右侧,在路口和狭窄的路段不得停放山地车。
8.5 越野技能
包括速降、跨越障碍、生存技能等。
8.5.1 在绳索项目中,每个队只能同时使用一条绳索。
8.5.2 绳索的分配将按先准备好的队伍可以先用的原则进行。队伍使用绳索的先后将决定于队伍显示给赛会工作人员他们已正确地固定好装备及已准备好出发的次序。
8.5.3 本赛事坚持先到先得的原则,当在绳索项目中出现队伍积压等待时,赛会将不给予减时,除非由于赛会造成的技术故障,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时。
9 医疗
9.1 赛事医疗人员有权要求询问和检查运动员,被询问或检查的运动员必须停止比赛,配合医疗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9.2 根据医疗人员的检查结果,有权让运动员停止比赛休息或退出比赛。
9.3 在遇上医疗紧急事件时,整个队必伍须停止比赛直到适当幷且有效的援助到达现场。
10 标志
10.1 整个赛事期间,所有在赛道上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按以下规则穿上由赛会提供的 比赛号码背心。
10.2 号码背心必须在衣服的最外面。背包、救生衣和水袋都必须穿在赛事号码背心内。
11.3 参赛者只能在交替站内脱下赛事号码背心。参赛者在赛道上任何地方不得脱下号码背心(除接受赛会医疗人员检查时,要求脱下),个别运动员在等待其他队员进入交替站时不能脱下背心。
10.4 队伍号码必须恰当地装好和显示在每一辆自行车的前面把横上。
10.5 各队伍均不能更改、涂污或修改大会提供的比赛编号及背心。违例的队伍将会被罚加时或取消比赛资格。
10.6 按照赞助商种类的规则,运动员赞助商的标志可随意放置在比赛衣服和器材上。运动员赞助商的商标必须整齐和稳当的放置在衣服/器材设备上。赛会有权摘除认为是不雅、不恰当或不合标准的商标。
11 环境保护
11.1 任何运动员及领队教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破坏环境,得把垃圾遗留在赛道内。
11.2 不得在赛道及景区内出现明火,比赛期间野外、帐篷内禁止吸烟。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12 露营
12.1 所有运动员和领队在22日进行露营,露营帐篷由组委会提供和分配。
12.2 为了保障赛事的安全,任何运动员未经组委会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离开营地。 |